业务范围:
1、房地产转让、租赁、抵押;
2、房地产保险;
3、房地产课税;
4、房地产分割、合并;房地产纠纷;房地产权属登记代理;
5、房地产继承、赠与;
6、基准地价评估;房地产拍卖底价;
7、各类社会生活、经济活动中的涉及房地产价格的评估;
8、土地出让评估;房地产入股评估;征地拆迁补偿。
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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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房地产价格总额(万元) |
累进计费率(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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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00以下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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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101-1000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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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1001-2000 |
1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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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2001-5000 |
0.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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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5001-8000 |
0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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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8001-10000 |
0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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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10001以上 |
0.1 |
备注:
1.以上收费标准是根据闽价[2003]房字367号文制定。
2.按本规定收费标准计费每宗评估费不足400元的,按400元收费。
3.凡涉及企业土地、房屋、国有资产抵押评估的,其收费均按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60%计收。企业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,需委托前次评估机构再次进行评估的,其评估收费标准应在不超过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30%幅度内计收。
4.房地产作为整体资产的一部分,按整体资产一并评估的,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原国家物价局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《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执行。